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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入选山东省第四批“信用交通县”建设典型单位

发布时间: 2026-02-03
近日,栖霞市交通运输局成功入选山东省第四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建设典型单位名单,标志着我市在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市行业信用管理树立了标杆。

近年来,栖霞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聚焦信用监管、服务、应用三大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信用管理机制,以信用赋能交通运输行业治理,有效促进了行业健康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夯基础,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 坚持制度先行,研究制定并印发了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信用评价标准、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等核心内容。通过组织召开行业信用专题培训会议10余次,夯实政策理解和执行基础。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累计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200余份,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显著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诚信自律意识和主动守信意愿。

二是创新应用提质效,释放信用服务新动能。 积极探索“信易+”应用模式,试点推出了“信易+公交”“信易+维修”等便民惠企场景,已惠及守信企业24家、守信个人200余人次,累计为其节省相关费用1万余元。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管理与服务中的实际应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行政审批、资金补助、招标投标等领域依法依规给予优先支持,已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业务25件次,平均审批时限压缩30%以上,让守信主体切实享受到信用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三是协同联动聚合力,营造诚信经营新生态。 强化部门协同,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与信用修复工作落地。累计依法依规查处失信行为13起,指导完成信用修复5起,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和“信用修复、重塑形象”的良性循环。广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9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覆盖从业人员及群众5000余人次。注重典型引领,评选出6家“诚信典范企业”,讲好行业诚信故事,积极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栖霞市将以此次获评为新起点,持续巩固拓展信用交通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与创新应用,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信用力量。